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家自主貢獻目標要求,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服務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立足電網功能定位、發揮央企使命擔當,出臺若干舉措,更好服務新能源高質量發展。

一是加強工作協同和規劃統籌。強化與主管部門、發電企業協同工作機制,共同落實好國家“十五五”規劃,推動國家和地方、電源和電網規劃銜接,優化沙戈荒、水風光基地、省內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規模、布局和時序,保障“十五五”年均不低于2億千瓦新能源接網和高效消納。
二是增強電網資源配置能力。落實“十五五”規劃,加大電網投入,加強各級電網建設,力爭已納入規劃的15回特高壓直流盡早投產,跨省區輸電能力提升35%,建成一批電力互濟工程,區域間靈活互濟能力擴大兩倍以上,滿足新能源大范圍高效配置需要。
三是提升新能源承載能力。加強區域主網架、配電網與智能微電網協同規劃建設,建成一批縣域有源配電網、村鎮級微電網示范工程,服務好工業綠色微電網建設,提升自管理、自平衡能力,促進新能源就近開發、就地消納。“十五五”持續加大配電網投入,容量增加9億千伏安以上。
四是全力保障“應并盡并”。實現新能源項目接網標準流程全公開、業務全線上辦理。充分利用“綠色通道”,新能源接網工程投資安排、招標采購接報即辦。新增新能源接網工程能投盡投,存量工程能購盡購,2026年回購投資增長超過50%。
五是增大分布式電源接入空間。全面落實新版分布式電源承載力評估導則,按季度測算系統級和設備級承載力,明確可開放容量規模,配合地方主管部門健全政企協同的信息發布和動態預警機制,滿足年均6000萬千瓦以上新增分布式接網需要。
六是公平無歧視服務新型主體發展。配合主管部門完善規則機制,積極主動服務綠電直連、源網荷儲一體化等各類新業態新主體規范入市、科學發展,支撐經營區首批40個零碳園區及后續國家和地方試點按期建成。
七是加快系統調節能力建設。加快新疆哈密、山東蒙陰、吉林安圖等一批抽蓄電站建設和前期工作,“十五五”規劃新投產、新開工抽蓄均超過3000萬千瓦,力爭到2030年公司在運在建抽蓄超過1.2億千瓦。積極服務火電靈活性改造、新型儲能建設,挖掘需求側調節潛力。推動完善市場機制,優化調度運行,新型儲能年利用水平超1000小時。
八是強化“三公”調度促進新能源消納。加強新能源場站和儲能調度運行,發揮源荷互動、資源互濟作用,保障新能源“能發盡發”。強化市場生產組織,推動實現日前365天、日內24小時不間斷開市,提高新能源交易頻次,提升消納水平。規范信息披露,及時發布安全校核結果,保障各類交易順利開展。2026年經營區新能源發電量占比達到25%,2030年達到30%以上。
九是擴大綠電消費規模。支撐做好可再生能源消納監測統計及權重核算,推廣小時級新能源綠電交易,提升綠證全覆蓋服務質效,滿足各類企業綠電需求。有效承接新能源全面入市,全面釋放市場活力,到2030年新增用電量需求主要由新能源發電滿足。
十是以科技創新支撐能源轉型。加強與發電企業、裝備企業、科研機構協同攻關,突破沙戈荒全綠電外送、弱送端支撐大基地運行、海上風電匯集送出、新能源精準預測主動支撐等關鍵技術,加快長時儲能技術研發應用,創新負荷聚合調節技術,提升電網數字化智能化水平,健全技術標準體系,服務新能源安全高效開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