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作為價格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意見》明確了推進價改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
價格改革,在龐大的外殼內,蘊含著多個行業可裂變的經濟活力因子,這已被印證過。價改背后是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落地,也包含促進民資活力,打破壟斷及經濟結構調整等內容,為此,本報推出這組報道,拆解這份新的價改路線圖與時間表。
“價格機制是市場機制的核心。”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如是說。
10月15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作為價格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意見》明確了價改“路線圖”和“時間表”。
徐紹史在第二天撰文稱,價格是資源配置的“牛鼻子”,市場規律要通過價格變化發揮作用。只有加快推進價格改革,減少政府不當干預,使價格信號真正反映市場供求狀況和資源稀缺程度,才能充分發揮引導資源配置的作用。
北京工商大學商業經濟研究所所長洪濤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分析,在我國,96%以上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由市場決定,價格體系有著較高的市場化程度。價格改革獲突破進展一方面是由于目前是改革的好時機,各項改革推進起來阻力相對較少;另一方面,政府也在加快職能轉變,逐漸減少對市場的干預,發揮市場決定作用。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研究員魏加寧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越是經濟形勢不好的時候,越是需要改革,讓改革來釋放市場活力,從而提供新一輪增長動力。
徐紹史也認為,當前經濟面臨較大下行壓力,面對錯綜復雜的局面,應當通過深化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增強內生動力,實現經濟提質增效。其中,價格改革應該發揮應有作用。
什么是價格改革應有的作用?徐紹史認為,推進價格機制改革,首先有利于更大程度滿足人民群眾需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是‘看不見的手’,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政府是‘看得見的手’,通過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強化市場監管、提供優質服務,彌補市場失靈。”徐紹史表示。
徐紹史表示,價格改革與群眾利益緊密相關,準備不充分、時機把握不好,會引發市場異常波動、誘發社會不安定因素,必須穩慎推進。
也正因為此,價格改革不僅要“穩步有序推進”,還需要“兜住民生底線”。徐紹史強調,要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特別是政策對低收入群體生活的可能影響,做好風險評估,完善配套措施。
他介紹,對于極少數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產品和服務價格,將進一步改革定價機制,區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采取階梯價格等定價辦法,穩定居民基本需求價格,對于過高的消費通過價格杠桿予以調節,促進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