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氣候政策研究中心 (Climate Policy Initiative at Tsinghua) 發布的第二份《中國低碳發展報告》回顧了中國向低碳經濟轉型的績效和戰略。“十一五”(2006-2010年)期間,中國單位 GDP 能耗強度下降19.1%,但二氧化碳排放總量增長了33.6%。
技術進步和經濟結構調整是能源強度改善的主要因素,分別貢獻了三分之二和四分之一:
電力行業、工業和建筑部門的能效提高降低了中國的能源強度,可再生能源的應用減少了碳排放量。今后隨著這些技術的日益普及,中國將在這些方面做出更大的改善。 雖然工業部門在經濟中的比重擴大,但行業結構調整以及高附加值產品比重的提高使結構因素較2005年的基準量實現節能1.43 億噸標煤。
盡管整體上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的能耗強度和碳強度有所下降,但這些地區的快速工業化促使全國能耗總量和碳排放總量增加。
中國采取多樣化政策措施、多種制度創新和大量財政資金促進低碳發展:
公共資金和激勵手段(如財政補貼)最有效,較基準量實現減碳7.77 億噸;行政手段(如行業目標、建設標準和燃油經濟性標準)實現減碳4.73 億噸;市場工具(如合同能源管理)實現減碳 0.15 億噸。制度和實施手段的創新包括節能目標責任制和以合同能源管理為代表的市場節能機制。中國在清潔能源和能效領域累計投資2.59萬億元人民幣(合3990億美元)。
地方政府、大型企業和消費者在中國低碳轉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地方政府在“十一五”期間探索低碳發展戰略,但實現低碳發展與經濟增長相融合仍需時日。“十一五”期間,政策側重于大型高耗能企業的節能,使千家企業提前一年實現節能目標;其中一些政策的覆蓋范圍目前已擴大到規模較小的企業。建筑運行和交通部門中與能源相關的碳排放量增速(41%)高于全社會總排放量(34%);隨著人民收入的增加,這種趨勢可能會持續下去。
“了解中國如何在"十一五"期間降低能源強度,將幫助政策制定者在"十二五"期間進一步實現降耗。” 清華大學氣候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齊曄表示。“我們的研究表明,中國應進一步提高低碳技術普及率,探索更多以市場為基礎的政策工具,使中小型企業納入受扶持的范圍。未來應著重降低西部和東北地區工業的能源強度;通過更為低碳的發展方式保證經濟增長;同時引導更為低碳節能的消費與生活方式。”
國際中心氣候政策研究中心 (CPI) 是一個專注于政策有效性分析和咨詢的研究機構。該機構致力于評估、分析和支持各國實現低碳增長的努力。
